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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叹

共收录〔67〕首关于感叹的古诗

感叹诗句专题栏目提供了关于表达感叹的古诗词大全,感叹诗句包含有:醉题王汉阳厅、闻鹧鸪、湖亭望水、短歌行、秋晚悲怀等感叹诗句。

浣溪沙·小阁重帘有燕过

宋代晏殊

小阁重帘有燕过。晚花红片落庭莎。曲阑干影入凉波。

一霎好风生翠幕,几回疏雨滴圆荷。酒醒人散得愁多。


木兰花慢·送翁五峰游江陵

宋代吴文英

送秋云万里,算舒卷、总何心。叹路转羊肠,人营燕垒,霜满蓬簪。愁侵。庾尘满袖,便封侯、那羡汉淮阴。一醉莼丝脍玉,忍教菊老松深。

离音。又听西风,金井树、动秋吟。向暮江目断,鸿飞渺渺,天色沈沈。沾襟。四弦夜语,问杨琼、往事到寒砧。争似湖山岁晚,静梅香底同斟。


悲士不遇赋

两汉司马迁

悲夫!士生之不辰,愧顾影而独存。恒克己而复礼,惧志行而无闻。谅才韪而世戾,将逮死而长勤。虽有形而不彰,徒有能而不陈。何穷达之易惑,信美恶之难分。时悠悠而荡荡,将遂屈而不伸。

使公于公者,彼我同兮;私于私者,自相悲兮。天道微哉,吁嗟阔兮;人理显然,相倾夺兮。好生恶死,才之鄙也;好贵夷贱,哲之乱也。炤炤洞达,胸中豁也;昏昏罔觉,内生毒也。

我之心矣,哲已能忖;我之言矣,哲已能选。没世无闻,古人唯耻;朝闻夕死,孰云其否!逆顺还周,乍没乍起。理不可据,智不可恃。无造福先,无触祸始。委之自然,终归一矣!


同儿辈赋未开海棠

金朝元好问

翠叶轻笼豆颗均,胭脂浓抹蜡痕新。

殷勤留著花梢露,滴下生红可惜春。


冬节后至丞相第诣世子车中作

南北朝沈约

廉公失权势,门馆有虚盈。

贵贱犹如此,况乃曲池平。

高车尘未灭,珠履故馀声。

宾阶绿钱满,客位紫苔生。

谁当九原上,郁郁望佳城。


唐多令·柳絮

清代曹雪芹

粉堕百花洲,香残燕子楼。一团团、逐队成球。飘泊亦如人命薄,空缱绻,说风流。

草木也知愁,韶华竟白头。叹今生、谁舍谁收!嫁与东风春不管,凭尔去,忍淹留!


青玉案·落红吹满沙头路

金朝元好问

落红吹满沙头路。似总为、春将去。花落花开春几度。多情惟有,画梁双燕,知道春归处。

镜中冉冉韶华暮。欲写幽怀恨无句。九十花期能几许。一卮芳酒,一襟清泪,寂寞西窗雨。


薤露行

两汉曹操

惟汉廿二世,所任诚不良。

沐猴而冠带,知小而谋强。

犹豫不敢断,因狩执君王。

白虹为贯日,己亦先受殃。

贼臣持国柄,杀主灭宇京。

荡覆帝基业,宗庙以燔丧。

播越西迁移,号泣而且行。

瞻彼洛城郭,微子为哀伤。


满庭芳·水抱孤城

清代王国维

水抱孤城,云开远戍,垂柳点点栖鸦。晚潮初落,残日漾平沙。白鸟悠悠自去,汀洲外、无限蒹葭。西风起,飞花如雪,冉冉去帆斜。

天涯、还忆旧,香尘随马,明月窥车。渐秋风镜里,暗换年华。纵使长条无恙,重来处、攀折堪嗟。人何许,朱楼一角,寂寞倚残霞。


清平乐·留春不住

宋代王安国

留春不住,费尽莺儿语。满地残红宫锦污,昨夜南园风雨。

小怜初上琵琶,晓来思绕天涯。不肯画堂朱户,春风自在杨花。


菩萨蛮·半烟半雨溪桥畔

宋代黄庭坚

半烟半雨溪桥畔,渔翁醉着无人唤。疏懒意何长,春风花草香。

江山如有待,此意陶潜解。问我去何之,君行到自知。


箜篌引

魏晋曹植

置酒高殿上,亲交从我游。

中厨办丰膳,烹羊宰肥牛。

秦筝何慷慨,齐瑟和且柔。

阳阿奏奇舞,京洛出名讴。

乐饮过三爵,缓带倾庶羞。

主称千金寿,宾奉万年酬。

久要不可忘,薄终义所尤。

谦谦君子德,磬折欲何求。

惊风飘白日,光景驰西流。

盛时不再来,百年忽我遒。

生存华屋处,零落归山丘。

先民谁不死,知命复何忧?


婆罗门引·春尽夜

明代夏完淳

晚鸦飞去,一枝花影送黄昏。春归不阻重门。辞却江南三月,何处梦堪温?更阶前新绿,空锁芳尘。

随风摇曳云,不须兰棹朱轮。只有梧桐枝上,留得三分。多情皓魄,怕明宵、还照旧钗痕。登楼望、柳外销魂。


湖州歌·其六

宋代汪元量

北望燕云不尽头,大江东去水悠悠。

夕阳一片寒鸦外,目断东南四百州。


记棚民事

清代梅曾亮

余为董文恪公作行状,尽览其奏议。其任安徽巡抚,奏准棚民开山事甚力。大旨言:与棚民相告讦者,皆溺于龙脉风水之说,至有以数百亩之山,保一棺之土;弃典礼,荒地利,不可施行。而棚民能攻苦茹淡于丛山峻岭、人迹不可通之地,开种旱谷,以佐稻粱。人无闲民,地无遗利,于策至便,不可禁止,以启事端。余览其说而是之。

及余来宣城,问诸乡人。皆言:未开之山,土坚石固,草树茂密,腐叶积数年,可二三寸。每天雨,从树至叶,从叶至土石,历石罅滴沥成泉。其下水也缓,又水下而土不随其下。水缓,故低田受之不为灾;而半月不雨,高田犹受其浸溉。今以斤斧童其山,而以锄犁疏其土,一雨未毕,沙石随下,奔流注壑涧中,皆填污不可贮水,毕至洼田中乃止。及洼田竭,而山田之水无继者。是为开不毛之土,而病有谷之田;利无税之佣,而瘠有税之户也。余亦闻其说而是之。

嗟夫!利害之不能两全也久矣。由前之说,可以息事;由后之说,可以保利。若无失其利,而又不至如董公之所忧,则吾盖未得其术也。故记之以俟夫习民事者。